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队伍人员结构,根据浙人才〔2007〕184号、温政办〔2006〕220号、文政办发〔2008〕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县法院下属事业单位审判服务中心、县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检察事务服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警车驾驶员各一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有关规定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其他条件(见附件1)。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不足2:1的职位,不开考。
5、总成绩同分的考生,按应会考试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再无法区别的,重新考试一次,考试科目为应会考试一门。